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
海綿城市建設的通知
黔府辦函〔2017〕99號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各縣(市、區、特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海綿城市是指通過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充分發揮建筑、道路和綠地、水系等生態系統對雨水的吸納、蓄滲和緩釋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徑流,實現自然積存、自然滲透、自然凈化的城市發展方式。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75號)《中共貴州省委貴州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黔黨發〔2016〕13號)等文件和省第十二次黨代會、全省城市工作大會等會議精神,切實加快推進我省海綿城市建設,修復城市水生態、涵養水資源,增強城市防澇能力,擴大公共產品有效投資,提高城市可持續發展能力和新型城鎮化質量,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堅持生態為本、自然循環,堅持規劃引領、統籌推進,堅持政府引導、社會參與,全面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綜合采取“滲、滯、蓄、凈、用、排”等措施,最大限度地減少城市開發建設對生態環境的影響,將70%以上的降雨就地消納和利用。到2017年底,完成貴安新區海綿城市建設國家試點工作,同步推進各地海綿城市建設工作。到2020年,全省建成100條海綿型示范道路、100個海綿型示范公園綠地、100個海綿型示范小區和100條生態景觀示范河道,城市建成區20%以上的面積達到海綿城市建設要求。到2030年,城市的規劃建設管理基本實現低影響開發模式,城市建成區80%以上的面積達到海綿城市建設要求。
二、重點任務
(一)科學編制規劃。編制城市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以及道路、綠地、水等相關專項規劃時,要將雨水年徑流總量控制率作為其剛性控制指標,將海綿城市理念貫徹其中,統籌協調流域上下游、城市建成區內外、地表水與地下水、防洪排澇、水質保障與雨水資源化利用等的關系。強化城市空間開發利用管控,科學確定城市開發邊界、開發強度和生態保護空間,切實將雨水年徑流總量控制率等剛性指標落實到具體地塊。逐步建立區域雨水排放管理制度,明確區域排放總量,不得違規超排。2018年底前,各城市組織編制完成海綿城市建設規劃。(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國土資源廳、省環境保護廳、省商務廳、省氣象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排名第一的省直單位為牽頭單位,下同)
(二)嚴格實施規劃。嚴格城市藍線、綠線管理,恢復或保持坑塘、河湖、濕地等水體自然形態和連通,禁止填湖填河造地、截彎取直、河道硬化等破壞水生態環境的建設行為,保護好山水林田湖自然本底。城市規劃許可和項目建設審查審批,必須把雨水收集利用、可滲透面積、藍線劃定與保護作為前置條件。在建設工程立項、可行性研究、選址、用地、初步設計、施工、監理和竣工驗收等環節,將海綿城市相關工程措施作為重點審查內容,將低影響開發雨水設施納入施工監理范圍。工程竣工規劃驗收前,應當復核雨水年徑流總量控制率指標;工程竣工驗收報告中,應當寫明海綿城市建設相關工程措施的落實情況,報住房城鄉建設和相關主管部門備案。(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國土資源廳、省環境保護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省林業廳,各市〔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
(三)完善標準規范。在國家海綿城市建設有關技術標準規范基礎上,結合地域、氣候等特點,抓緊編制完善我省技術標準規范,及時編制與海綿城市建設相關的暴雨強度公式、技術標準、工程建設標準圖集、技術導則和工程建設定額等,指導海綿城市建設。(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林業廳、省質監局、省氣象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
(四)統籌推進建設。各城市新建城區、各類園區、開發區要嚴格按照海綿城市建設規劃和標準實施建設。老城區要結合棚戶區和危房改造、老舊小區有機更新、道路建設、城市綜合體建設、文化體育場館建設和交通場站建設等,以解決城市內澇、雨水收集利用、黑臭水體治理為突破口,推進區域整體治理,逐步實現小雨不積水、大雨不內澇、水體不黑臭、熱島有緩解。推廣使用屋頂花園、下凹式綠地、人工濕地和雨水收集利用調蓄池等低影響開發設施。人行道、停車場等須采取透水鋪裝,道路建設要合理使用滲水路面,綠化帶及隔離帶應因地制宜采用下凹式綠地、植草溝等形式。室外廣場應減少硬質鋪裝,并結合實際采用下凹式綠地及生物滯留設施等。各城市要建立海綿城市建設工程項目儲備制度,編制項目滾動規劃和年度建設計劃,避免大拆大建。各城市要開展海綿城市示范項目建設,2018年底地級城市要建成一批示范項目。鼓勵縣城開展海綿城市建設。(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環境保護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省文化廳、省林業廳、省體育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
(五)突出排水防澇。既要注重綠色基礎設施建設,增強就地吸納雨水能力,又要大力推進城市排水防澇設施達標建設,合理確定城市防洪排澇分區,妥善安排蓄滯和外排出路。加快推進城市易澇點排水防澇設施改造,加強排水管網養護,加強城市易澇點水文信息監測和預警系統建設。加快建設和改造沿岸截流干管,控制滲漏和合流制污水溢流污染。嚴格控制初期雨水污染,排入自然水體的雨水須經過岸線凈化。結合雨水利用、排水防澇等要求,科學布局建設調蓄池、蓄水池等雨水調蓄設施,有條件的可建設地下蓄水儲水設施,增加對雨洪徑流的蓄滯和削峰能力。(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環境保護廳、省商務廳、省林業廳,各市〔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
(六)注重生態修復。推廣海綿型公園和綠地,通過建設雨水花園、下凹式綠地、人工濕地等措施,增強公園和綠地系統的城市海綿體功能,消納自身雨水,并為蓄滯周邊區域雨水提供空間。加強對城市坑塘、河湖、濕地等水體自然形態的保護和恢復,恢復和保持河湖水系的自然連通,構建城市良性水循環系統,逐步改善水環境質量。加強河道系統整治,因勢利導改造渠化河道,重塑健康自然的彎曲河岸線,恢復自然深潭淺灘和泛洪漫灘,實施生態修復,營造多樣性生物生存環境。(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環境保護廳、省商務廳、省林業廳,各市〔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
三、政策措施
(一)創新建設運營機制。區別海綿城市建設項目的經營性與非經營性屬性,建立政府與社會資本風險分擔、收益共享的合作機制,采取明晰經營性收益權、政府購買服務、財政補貼等多種形式,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海綿城市投資建設和運營管理。強化合同管理,嚴格績效考核并按效付費。鼓勵有實力的科研設計單位、施工企業、制造企業與金融資本相結合,組建具備綜合業務能力的企業集團或聯合體,采用總承包等方式統籌組織實施海綿城市建設相關項目,發揮整體效益。(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水利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商務廳、省政府金融辦,各市〔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
(二)加大政府投入。各級人民政府要進一步加大海綿城市建設資金投入,城市人民政府要在中期財政規劃和年度建設計劃中優先安排海綿城市建設項目,并納入地方政府采購范圍。(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各市〔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
(三)加大金融支持。要將海綿城市建設作為重點支持的民生工程,充分發揮開發性、政策性金融作用,鼓勵相關金融機構積極加大對海綿城市建設的信貸支持力度。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在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對海綿城市建設提供中長期信貸支持,積極開展購買服務協議預期收益等擔保創新類貸款業務,加大對海綿城市建設項目的資金支持力度。將海綿城市建設中符合條件的項目列入專項建設基金支持范圍。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通過發行企業債券、公司債券、資產支持證券和項目收益票據等募集資金,用于海綿城市建設項目。(責任單位:省政府金融辦、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人行貴陽中心支行、貴州銀監局、貴州證監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
四、組織保障
(一)強化組織領導。省海綿城市建設工作協調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協調指導全省海綿城市建設相關工作,要進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機制,研究解決跨區域、跨部門的重大問題,有力有序有效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城市人民政府是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責任主體,要把海綿城市建設納入生態文明建設和民生實事工程范疇,完善工作機制,統籌規劃建設,抓緊啟動實施,切實增強海綿城市建設的整體性和系統性,做到“規劃一張圖、建設一盤棋、管理一張網”。省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會同省有關部門,及時組織成立海綿城市建設專家委員會;要加強對海綿城市建設管理工作的指導,抓好海綿城市建設國家試點工作,結合試點工作總結提煉經驗,在全省范圍推廣。(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財政廳、省水利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經濟和信息化委、省國土資源廳、省環境保護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省文化廳、省林業廳、省質監局、省體育局、省氣象局、省政府金融辦、人行貴陽中心支行、貴州銀監局、貴州證監局,各市〔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
(二)強化督查考核。城市人民政府要將海綿城市建設納入政府績效考核體系,將具體工作任務明確細化到相關單位,建立有效的督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對海綿城市建設工作進行督促檢查。省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會同省相關部門加強對城市人民政府海綿城市建設工作完成情況進行督查,并實行通報制度。(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各市〔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
(三)強化培訓宣傳。進一步加強海綿城市建設從業人員的專業培訓,提高業務素質和能力。充分利用各類媒體加大對海綿城市建設的宣傳力度,營造全社會共同支持和參與海綿城市建設的良好氛圍。(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省發展改革委,各市〔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
各地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認真貫徹落實本通知精神,制定實施方案和配套政策,明確具體目標、實施步驟和保障措施,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貫徹落實情況要及時報送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附件:海綿城市建設示范任務各市(州)、貴安新區分解表
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6月12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