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市河長辦獲悉,我市正式印發實施《佛山市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方案》?!斗桨浮诽岢?,佛山在全市江河湖庫全面推行河長制,到2020年實現河暢、水清、堤固、岸綠、景美的總目標。
《方案》要求,我市河長制堅持生態優先,落實綠色發展理念,對全市江河湖庫進行全面的流域統籌、系統治理,通過建立健全的河湖管理保護機制,切實改善我市河湖生態環境質量,全面構建具有嶺南特色的平安綠色生態水網。
據了解,我市納入全面推行河長制大小河流河涌3206條。其中,流經佛山西、北江干流及其一級支流為主要河道共26條,主干內河涌241條,支涌2939條;湖泊、水庫146座。
根據全市統一部署,到本月底前,全市境內所有江河湖庫全面建立河長制,構建市、區、鎮(街)、村四級河長制組織體系。從2017年起,按照“只能更好、不能變壞”的原則,逐年科學制定水資源保護、水安全保障、水污染防治、水環境治理、水生態修復的工作目標。到2020年年底,我市要基本形成與率先實現現代化相適應的河湖水生態環境和水安全保障體系,實現河暢、水清、堤固、岸綠、景美總目標,推動水安全、水生態、水景觀、水文化、水經濟的建設,嶺南水鄉文化彰顯。
在上月市委、市政府組織召開的佛山市全面推進河長制工作大會上,我市正式建立了區域與流域相結合的市、區、鎮(街)、村四級河長制體系,共設立各級河長1276人。其中,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分別擔任佛山市總河長和副總河長。
《方案》指出,各級總河長是本行政區域推行河長制的第一責任人,負責轄區內河長制的組織領導、決策部署、考核監督,協調解決河長制推行過程中的重大問題。這將促使我市打破部門、區域、層級壁壘,全面構建以黨政領導負責制為核心的河長制責任體系。
我市河長們的主要任務是保護水資源、保障水安全、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環境、修復水生態、管理水岸線、加強水執法。河長要每年定期召開工作例會,定期開展巡查,對河道問題“早發現、早處理、早解決”;并對下一級河長及同級部門的履職情況進行督察。
《方案》要求,我市將建立河長制考核體系和激勵問責機制,結合不同河湖管理保護要求,實行差異化績效評價考核,河長制落實情況的考核結果作為地方黨政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對失職失責的實行嚴肅追責; 實行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對造成生態環境損害的,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對此,我市將開發建立河長制信息管理平臺,對河湖實行分類動態監測,對河長進行打分,監測結果納入到河長制考核,并向社會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