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鎮江市政府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鎮江市海綿城市管理辦法》已于8月1日起施行。這是我省第一部海綿城市建設和管理的創新性政府規章。
《辦法》中明確“市人民政府應當將海綿城市建設的相關要求納入城市總體規劃”。具體來說,城市總體規劃中必須包括:對城市開發強度合理控制(包括地下空間開發)的要求;對河流、湖泊、濕地、河渠等水面率的要求;對受到破壞的水體及其他自然環境的恢復、修復的目標要求;對城市排水防澇、城市面源污染控制、徑流總量控制、雨水利用等指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