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河長制工作委員會制定下發《湖南省2018年實施河長制湖長制工作要點》(簡稱《要點》),旨在推動全省2018年河長制湖長制各項工作順利開展,確保通過一年努力,有效遏制圍墾湖泊、侵占水域、超標排污、違法養殖、非法捕撈、非法采砂等現象,全省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區水質明顯好轉,國家考核斷面水質優良率達86.7%以上,省級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率在90%以上。
《要點》明確了工作任務、工作措施、責任單位及時間節點。
一是全面建立湖長制。在今年底前,按照“組織體系到位、制度體系到位、責任落實到位、監督檢查和考核評估到位”的要求,全面建立湖長制。
二是夯實基礎工作。編制一河(湖)一策方案,規范河長湖長公示牌設置,建設河長制湖長制信息系統平臺,建設河湖水環境監測網絡,推進典型引領,打造區域特色亮點。
三是強化責任落實。推動河長履職,按照“湖南省第1號總河長令”,認真開展巡河巡湖活動,及時發現問題并研究解決。全面推進河長辦標準化建設,著力提升河長辦工作能力和水平,不斷完善各級河長辦服務體系。
四是突出重點難點。加強水污染防治,全面推動農業污染防治,深化重點工業污染治理,提高城鄉污水和垃圾處理能力。開展水環境治理,加大黑臭水體治理力度,加快不達標水體治理,加強河道保潔。加強水域岸線保護,開展河湖劃界工作,啟動河湖岸線利用規劃編制,積極推進河湖水系連通。開展水生態修復,深入推進“綠帶”建設,加強洞庭湖溝渠塘壩清淤。
五是開展專項行動。圍繞省2號、3號、4號總河長令,開展“僵尸船”整治、洞庭湖及湘江流域重點排污源整治、入河排污口整治、岸線利用整治、非法捕撈整治等專項行動。
《要點》還要求就實施河長制湖長制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嚴格督導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