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城鎮居民飲水安全,按照黑龍江省委、省政府關于“十三五”補齊市政基礎設施短板,開展城鎮飲用水質量提升三年專項行動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全會及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按照省第十二次黨代會、省委十二屆二次全會和經濟工作會議部署,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遵循新發展理念,在發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突出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通過“法治化管理、市場化運作、全民化參與”工作路徑,加快城鎮供水設施建設,建立數字化水務管理體系,提升供水標準化、規范化管理水平,增強應急保障能力,全面改善我省城鎮居民飲水安全保障狀況,滿足新時代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基本原則
政府引導,市場運作。充分發揮政府主導作用和市場機制作用,加快完善城市供水價格形成、調整和補償機制,兼顧企業和居民合理利益,盤活存量,放活政策,以市場化方式吸引社會資本參與城鎮供水設施投資、建設和運營管理。
項目牽動,分類施策。對供水設施項目科學分類,因地制宜,實行一類一策、一企一策,對有現金流的城鎮飲用水水源地、供水廠(站)類項目可采取市場化融資模式進行建設,對城鎮供水管網新建改造及二次供水設施整合改造升級項目可以引入市場機制進行建設。
突出重點,全面推進。以老舊供水管網和二次供水設施改造為重點,消除因老舊管網滲漏、二次供水設施維護管理缺位導致的城鎮供水二次污染風險;理順二次供水管理體制,全面推進水源、供水廠、供水管網等城鎮供水設施建設,全面提升水質保障能力。
改革創新,激發活力。創新城鎮供水設施建設和運營模式,以市場為導向,在公正、公開、公平的市場競爭機制下,加快推進我省城鎮供水事業單位改革,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有效提升城鎮供水公用產品的供給質量。
三、工作目標
到2018年、2019年、2020年底,全省設市城市和縣城供水普及率分別達到97.5%、97.8%、98%和83%、84%、85%以上;年度供水管網漏損率分別控制在20%、15%、10%以內。到2020年底,縣級以上城鎮全部實現24小時連續供水,縣級及以上城鎮供水出廠水水質合格率全部達到國家106項標準。
四、主要任務
(一)加快供水專項規劃編制。省直有關部門要加快編制完成《黑龍江省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庫(2018—2020年)》《全省城鎮供水、污水和垃圾處理設施建設PPP項目規劃(2018—2020年)》,為全省城鎮供水設施建設提供項目支撐,明確以PPP模式建設運營項目。各地要按照三年行動任務目標安排,結合當地城市總體規劃和城市供水專項規劃,編制《城鎮供水項目建設實施規劃(2018—2020年)》和《城市二次供水整合改造實施計劃(2018—2020)》,并于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實施計劃的編制工作,經當地政府批準后實施。
(二)加強水源地保護。開展飲用水水源規范化建設,依法清理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違法建筑和排污口。單一水源供水的地級及以上城市應于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備用水源或應急水源建設。地方政府及供水單位應定期監測、檢測和評估本行政區域內飲用水水源安全狀況,自2018年起所有縣級及以上城市飲水水源安全狀況信息要向社會公開。
(三)加強城鎮供水水源和供水廠建設。全省計劃新建改造水源和供水廠項目86個,其中2018年、2019年每年完成項目15個,到2020年底完成全部項目建設任務,新建供水規模200萬噸/日,改造供水規模80萬噸/日。
(四)實施城鎮供水管網和二次供水設施改造。三年計劃新建改造城鎮老舊供水管網2000公里,2018年、2019年、2020年分別新建改造老舊供水管網300公里、1200公里和500公里,大幅降低市政供水管網漏損率,解決因老舊破損供水管網產生的水質污染問題。從2019年開始,率先啟動我省13個中心城市建成區內老舊散小二次供水設施及管網的整合,有條件的縣(市)可同步啟動,完善物防、技防設施及在線水質監測設備配建。理順二次供水管理體制,完善價格機制,到2020年基本形成全省統一的二次供水設施標準化建設、專業化管理、一體化運營的新模式,基本建立由城市供水單位統建統管的二次供水設施建設、維護及管理體制,從根本上消除城鎮供水二次污染隱患。哈爾濱、齊齊哈爾、牡丹江、佳木斯、大慶、伊春、黑河等旅游目的地城市根據實際情況,結合二次供水設施改造,適當選擇景區、機場、車站、學校、政務服務中心、高檔小區等場所配建直飲水設施,滿足游客及市民安全、便捷的飲水需要。
(五)加強水質檢測能力建設。城鎮供水單位要在2018年底前,建立具備10項日檢能力的化驗室,以地下水為水源的市縣水廠化驗室要同時具備鐵、錳指標檢測能力。其他地級城市要在2018年年底前建立具備42項月檢能力的檢測機構,積極創造條件取得省級水質監測資質。哈爾濱市、大慶市兩個國家級水質監測站在具備106項檢測能力的基礎上要進一步提高檢測效率,為全省水質督察工作提供技術支撐。各城市政府要將負責水質監測工作的疾控中心納入建設投入范疇,提升本地飲用水質衛生監測能力,嚴格按照國家地下水源和地表水源飲用水水質檢測頻次和指標實施檢測,并按照國家規定時限向社會公布。省供水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各地供水單位供水水質監督檢查,及時依法查處和公布各類違法問題。
(六)加強城鎮供水設施運行管理。供水單位要加強對供水廠運行投藥、消毒、應急搶險等關鍵環節的管理,保證供水水質安全生產。進一步建立完善質量控制體系,量化質量控制點并安裝在線監測設備,嚴格供水水質監測,提高供水運行規范化管理水平,增強供水設施安全防范能力,做好供水安全保障工作。各地政府要按照上下對口的原則進一步理順城鎮供水行業管理體制,建立完善城鎮供水行業監督管理機制,依法加強對供水廠、管網維護單位、二次供水設施管理單位監管,在水質管理、供水服務、應急管理、凈水設施、清洗消毒和管網運行管理等方面進行全面監督檢查。衛生部門應嚴格實施城鎮供水單位衛生許可,強化供水單位衛生監督,依法查處供水單位違法行為。各地供水行業主管部門要將城鎮供水單位水質達標情況、社會服務質量、市場化模式運營履約情況納入信用體系,對嚴重失信的市場主體列入“黑名單”,及時向社會公布供水單位信用狀況,并依法依規處理。
(七)加強城鎮供水信息化建設。通過整合供水廠、管網、二次供水等各環節在線監測技術設備,初步建立具備水質、水量、水壓、能耗數據及供水設備運行情況收集、報送能力的供水數字化平臺。充分利用“物聯網”“大數據”功能,增強城鎮供水調度能力,優化城鎮供水資源配置,提升城鎮供水運行效能,降低城鎮供水管理成本。完善計量設施配置,建立并完善管網管理檔案,逐步搭建GIS管網信息平臺,實現管網運行壓力、流量、水質數據采集的數字化,使城鎮供水調度更加科學合理。
(八)大力推進城鎮供水事業單位改革。各地要對事業單位性質的供水單位加快轉企改制,按照國家和省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事業單位改革和市政設施市場化政策要求,在2018年底前完成轉企調查摸底工作,于2019年6月底前完成轉企實施方案制定工作,確保在2020年底前全部完成事業單位性質的供水單位轉制工作。
五、推進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供水水質提升三年行動責任體系,市縣政府負主體責任,供水單位負項目實施責任,相關部門按照職能分工負責。各城鎮政府要把城鎮居民飲用水安全納入地方政府的重大民生工程,政府主要領導親自抓,主管領導具體抓,部門之間聯動抓,結合任務目標對標對表,制定符合當地實際的三年行動方案和年度項目建設計劃,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定期研究解決影響城鎮供水水質、飲用水安全存在的突出問題。加強對項目建設監督考核,考核結果要納入黨委政府目標考核指標體系。住建、發改、財政、國土資源、環保、衛生計生、水利、物價監管、質監、公安、編制、人社、金融等相關部門結合職能做好項目建設推進、中央預算內投資項目申報和爭取、資金投入及監管、建設用地審批、水質監管、水價政策落實、水資源費征收管理政策和取水許可指導監督、省級水質監測網資質認定、供水設施物防和技防設施指導、城鎮供水事業單位改革、改制人員安置、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創新等監督指導及配合工作。
(二)加快項目推進。省住建廳要會同有關部門將目標任務按年度分解到有關市縣,各地根據本地目標任務,抓緊安排項目規劃和年度項目建設計劃編制工作。對項目可行性進行科學論證,加快項目立項、規劃、環保、用地等前期工作。加快項目審批,對經審核具備開工條件的項目,要抓緊落實招投標、施工圖設計審查、確定施工及監理單位等配套工作,保證項目按計劃落地,在確保工程質量安全的前提下加快項目開工建設。
(三)拓寬籌資渠道。建立“政府引導、財政支持、社會參與、市場運作”的城鎮供水設施建設新機制,以市場化模式推進城鎮供水設施建設。鼓勵社會資本通過PPP方式參與城鎮既有供水項目投資、建設和運營。做好創新金融工具工作,加強與金融機構深層次合作,積極引導金融機構通過擴大信貸投放、創新金融產品,對符合條件的項目,在授信額度、質押融資、保函業務等方面提供融資服務。創新市政基礎設施建設資金籌措方式,積極探索發行項目收益債、市政基礎設施資產證券化和政府投資建設管網折價入股供水單位經營的新模式,解決城鎮供水配套設施建設資金不足問題。省直相關部門要積極爭取中央預算內投資及中央財政專項資金支持。各級政府固定資產投資、地方債券資金要向城鎮供水項目傾斜。
(四)完善價格機制。認真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等四部委《關于加強和改進城鎮居民二次供水設施建設與管理確保水質安全的通知》(建城〔2015〕31號)和《中共黑龍江省委、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推進價格機制改革的實施意見》(黑發〔2017〕25號)精神,全面落實城鎮供水階梯水價制度,加快完善城鎮供水價格形成和補償機制,穩定民間投資合理收益預期。逐步將二次供水收費并入城鎮供水價格。建立健全節水價格機制,按照充分反映水資源稀缺程度、促進水資源節約和有效利用的原則,加快推進水價改革。設市城市要全面建立居民用水階梯價格制度,具備實施條件的建制鎮也要積極推進建立居民用水階梯價格制度,2020年底前全面建立城鎮非居民用水超定額超計劃累進加價制度,市縣政府要對政策性減免水費進行補償。對超采地區和市政供水管網覆蓋范圍內取用地下水加倍征收水資源費。
(五)強化督查問責。各級政府要充分發揮督查對供水設施建設和達標運行的促進作用,將城鎮供水水質提升工作納入年度重點督查事項,適時對下級政府工作任務完成情況開展督查。省政府督查室牽頭每年對各地、各有關部門重點工作落實情況開展一次專項督查,對供水設施建設嚴重滯后、飲用水水質不達標的責任主體進行通報,并按程序將嚴重失職失責問題線索移交省紀委監委核查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