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出臺《四川省打好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攻堅戰實施方案》,根據《方案》,到2019年年底,全省地級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消除比例顯著提高,到2020年年底達到90%以上。
四川將著力控源截污,全面加強城市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城市建成區內未接入污水管網的新建建筑小區或公共建筑,不得交付使用。
強化工業企業污染控制,城市建成區排放污水的工業企業應依法持有排污許可證,并嚴格按證排污。對超標或超總量的排污單位一律限制生產或停產整治。
《方案》提出,全面劃定城市藍線及河湖管理范圍,大力治理劃定范圍內的非正規垃圾堆放點,并對清理出的垃圾進行無害化處理處置,降低雨季污染物沖刷入河量。
落實海綿城市建設理念,對城市建成區雨水排放口收水范圍內的建筑小區、道路、廣場等綜合運用“滲、滯、蓄、凈、用、排”等海綿城市建設理念進行改造建設,減少徑流污染。
要鼓勵將城市污水處理廠再生水、分散污水處理設施尾水以及經收集和處理后的雨水用于河道生態補水。
《方案》明確,要加快推行排污許可證制度,2019年年底前,地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全面實現污水處理廠持證排污,其中,成都市建成區污水處理廠按國家要求提前完成并強化證后監管。
此外,《方案》要求,將城市黑臭水體治理工作情況納入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做好考核結果應用。對責任不落實、推諉扯皮、沒有完成工作任務的,依紀依法嚴格問責追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