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住建廳會同省發展改革委、省水利廳、省生態環境廳制定印發《2019年全省節水型城市創建工作實施方案》。根據《方案》,我市在2019年底前必須符合《陜西省節水型城市考核標準》或達到《城市節水評價標準》Ⅱ級以上要求。
據悉,目前,西安市向省住建廳申報了2019年節水型城市創建工作申請。《方案》明確,西安市、咸陽市、銅川市、渭南市屬于缺水城市,在2019年底前必須符合《陜西省節水型城市考核標準》或達到《城市節水評價標準》Ⅱ級以上要求,2020年必須符合《國家節水型城市考核標準》或達到《城市節水評價標準》Ⅰ級要求。按照《國家節水型城市考核標準》和《陜西省節水型城市考核標準》要求,選擇節水型城市創建的市(區)要完成《城市節水專項規劃》和《海綿城市專項規劃》。按照《城市節水評價標準》Ⅰ級Ⅱ級要求,選擇城市節水評價的市(區)要完成《城市節水專項規劃》。以上兩個專項規劃編制完成后,應經本級政府或上級政府主管部門批準并開始實施。
省級節水型城市,節水型居民小區覆蓋率達到5%以上、節水型單位覆蓋率達到10%以上、節水型工業企業覆蓋率達到15%以上。《城市節水評價標準》Ⅱ級,節水型居民小區覆蓋率達到10%以上、節水型單位覆蓋率達到15%以上、節水型工業企業覆蓋率達到2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