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關于舉行《攀枝花市觀音巖引水工程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立法聽證會的公告
為加強觀音巖引水工程的保護和管理,確保供水安全,保障人民生活、生產用水需求,推進水生態文明建設,促進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攀枝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牽頭起草了《攀枝花市觀音巖引水工程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規定(征求意見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的規定,為提高公眾的立法參與度,進一步增強地方立法的科學性、民主性,攀枝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決定對《規定(征求意見稿)》中的相關問題進行立法聽證,現將舉行立法聽證會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聽證會的時間和地點
時間:2021年2月26日上午9:30
地點:攀枝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樓12樓二會議室(攀枝花市東區炳草崗大街58號泰隆大廈東樓)。
二、聽證事項
就《規定(征求意見稿)》的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合法性進行聽證。
三、聽證陳述人、聽證旁聽人名額、條件、產生方式
本次聽證會確定聽證陳述人在15人以下。凡與聽證事項有利害關系、對聽證事項有明確意見和建議的在本市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滿18周歲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均可報名(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報名的附上單位推薦或者同意的證明材料)。我局將依據代表不同觀點的各方都有適當名額的原則和報名先后順序,在申請報名的人員中遴選產生聽證陳述人。報名人員不足時,由我局邀請產生。
本次聽證會設立旁聽席,歡迎各界人士、有關單位代表報名參加旁聽。我局將依據報名先后順序確定聽證旁聽人3名。
聽證陳述人和聽證旁聽人經確定后將另行通知。
四、報名方法
自公告之日起可通過電話、傳真或電子郵件等方式報名。
申請作為聽證陳述人、聽證旁聽人的,在報名時需填寫《聽證會陳述人(旁聽人)報名表》(見附件1)。
申請作為聽證陳述人參加立法聽證會的,應當提前閱讀《規定(征求意見稿)》條文(見附件2),根據聽證事項準備書面發言材料(請觀點鮮明、簡明扼要,可以提出支持自己意見的相關材料和依據)。
報名電話:0812—3359377;傳真:0812-3359370。
報名截止時間:2021年2月22日17:00。
五、其他事項
其他公民對《規定(征求意見稿)》的修改意見和建議,請于2月19日以前,以書面或電話形式向攀枝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予以反饋。
歡迎社會各界人士踴躍報名參加立法聽證,為攀枝花市觀音巖引水工程立法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
附件:1.立法聽證會報名表
2.《攀枝花市觀音巖引水工程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
攀枝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1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