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市住建局獲悉,日前漳州市印發實施《漳州市海綿城市建設管理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以薌城區、龍文區、龍海區、長泰區、漳州臺商投資區、漳州高新區、漳州開發區為重點示范區,以示范區內各新建、改造項目、片區作為載體,全面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管理工作,并通過示范先行帶動全市系統化推廣實施,最大限度減少城市開發建設對城市生態環境的影響,力爭形成“全流程管控、全社會參與、全市域推廣”的海綿城市建設管理新格局。
根據《實施意見》,漳州市將按照自然滲透、自然積存、自然凈化的海綿城市建設管理要求,綜合采取“滲、滯、蓄、凈、用、排”等措施,科學統籌協調生態保護、土地利用、設施建設等關系,確保到2025年,漳州市中心城區城市建成區50%以上的面積達到海綿城市建設管理目標要求,并總結建立出一套較為成熟的海綿城市建設管理體系;到2030年,中心城區城市建成區80%以上的面積達到海綿城市建設管理目標要求,面源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海綿城市建設管理工作取得明顯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