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加強長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和修復,保障生態安全,近日,省財政廳制定并印發《江蘇省長江流域生態保護和修復工程項目補助辦法》。
辦法明確,在“十四五”期間,省財政專項安排資金支持長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和修復。按照省級組織、市縣申報的流程,省財政每年安排2億元,省生態環境廳會同省財政廳根據實際需要發布項目補助資金申報指南,明確當年重點支持方向。通過競爭性評審,遴選一批長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項目,對市縣符合條件的項目進行補助,支持開展長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和修復。
補助資金主要支持以下幾類項目↓↓↓
一、水污染治理類項目
長江流域系統綜合治理項目、農業面源污染防治項目、地下水污染防治項目、船舶港口污染治理項目、流域水生態環境與風險源評估識別項目。
二、生態環境修復類項目
河湖生態岸線修復和河湖生態緩沖帶建設項目;濕地修復項目;重點湖泊生態環境修復項目;農村環境綜合整治項目;鄉鎮和農村生活污水治理項目。
三、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類項目
水源地規范化建設項目,水源地上游重點地區風險防控與應急防護項目。
四、生物多樣性保護類項目
長江流域水生生物產卵場、索餌場、越冬場和洄游通道等重要棲息地生態修復項目;長江流域數量急劇下降或者極度瀕危的野生動植物搶救性修復項目。
五、污染防治監管能力建設項目
對生物種群、抗生素等新污染物的綜合水環境監測研究項目;生物多樣性監測項目。
六、其他納入國家和省長江流域保護重點工作和相關規劃的生態環境保護和修復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