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生態環境局召開《七臺河市倭肯河流域水環境保護條例(征求意見稿)》及《條例》第三十三條和第三十四條法律責任條款論證會。市人大和市政府律師、專家、學者及市司法局、市水務局、市城管局、市自然資源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林草局、桃山水庫管理處等立法成員單位,共同對《七臺河市倭肯河流域水環境保護條例(征求意見稿)》進行研討并通過論證。
據了解,按照立法程序規定,此前市人大常委會通過公開征求意見、召開座談會、立法協商等多種形式開展了《七臺河市倭肯河流域水環境保護條例(征求意見稿)》立法調研工作,歷經多次反復推敲修改后,形成了《條例(征求意見稿)》。
論證會上,與會人員逐條逐句逐字對《條例(征求意見稿)》進行認真討論。大家一致認為,《條例(征求意見稿)》規范了倭肯河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各個環節,強化了各部門的監督管理職能,尤其明確了未經達標處理排放、畜禽養殖污染、餐飲企業廢棄物排放等行為的處罰標準,對更好履行保護環境主體責任、改善我市水環境質量十分必要。與會專家一致同意《七臺河市倭肯河流域水環境保護條例(征求意見稿)》論證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