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指出,一些城市仍存在對海綿城市建設理解有偏差等問題——
建設海綿城市,緩解內澇是重點
海綿城市也稱“水彈性城市”,是新一代城市雨洪管理概念。海綿城市建設是緩解城市內澇的重要舉措之一,能夠有效應對內澇防治設計重現期以內的強降雨,使城市在適應氣候變化、抵御暴雨災害等方面具有良好“彈性”和“韌性”。
近年來,全國多地積極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并取得一定成效。但一些城市仍存在對海綿城市建設認識不到位、理解有偏差等問題。為扎實推動海綿城市建設,日前,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印發(fā)《關于進一步明確海綿城市建設工作有關要求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海綿城市的建設理念、實施路徑、建設規(guī)劃等作了解釋、提了要求。
“建設海綿城市是統籌解決我國內澇問題和缺水的必然要求。”中規(guī)院(北京)規(guī)劃設計有限公司生態(tài)市政院院長、教授級高級工程師王家卓說,長期以來,我國城市內澇問題較為突出,汛期“城市看海”現象屢屢發(fā)生。與此同時,我國人均水資源量不足全球人均的1/4。要解決這些問題,必須用系統思維統籌考慮城市水資源利用和排水防澇問題。海綿城市建設正是統籌考慮雨水的留存與排出、統籌解決城市缺水與內澇問題的新理念。
“《通知》闡釋了海綿城市的內涵和特征。”王家卓介紹,一是聚焦雨水問題。包括城市內澇、水資源利用、雨水徑流污染、合流制溢流污染等,都是海綿城市建設應重點關注的內容。二是源頭減排優(yōu)先。海綿城市要優(yōu)先從源頭控制雨水徑流,實現對雨水徑流總量的削減和峰值流量的削減,盡可能減少城市開發(fā)建設對水文過程的影響。三是綠色設施優(yōu)先。海綿城市建設要利用天然的、修復的和人工建設的綠色基礎設施,實現對雨水的自然積存、自然滲透、自然凈化。
建設海綿城市要堅持因地制宜。《通知》明確,海綿城市應以緩解城市內澇為重點,統籌兼顧削減雨水徑流污染,提高雨水收集和利用水平。要避免無限擴大海綿城市建設內容,避免將傳統綠化、污水收集處理設施建設等項目作為海綿城市建設項目,將海綿城市建設機械理解為建設透水、下滲設施。此外,海綿城市的建設要結合氣候地質條件、場地條件、規(guī)劃目標和指標、經濟技術合理性、公眾合理訴求等因素,靈活選取“滲、滯、蓄、凈、用、排”等多種措施組合,增強雨水就地消納和滯蓄能力。
建設海綿城市還應注重結合自然,最大程度減輕對原有自然生態(tài)系統的干擾和破壞。住建部提出,海綿城市建設要在全面掌握城市水系演變基礎上,著眼于流域區(qū)域,全域分析城市生態(tài)本底,立足構建良好的山水城關系,為水留空間、留出路,實現城市水的自然循環(huán)。不盲目改變自然水系脈絡,避免開山造地、填埋河汊、占用河湖水系空間等行為。
王家卓表示,海綿城市建設有利于緩解城市內澇問題、控制合流制溢流污染、削減分流制地區(qū)的雨水徑流污染,且有利于緩解缺水問題,“但海綿城市絕不是萬能的,比如海綿城市建設解決不了流域洪水問題,也不能做到下多大的雨都永遠不‘城市看海’,對這一點必須實事求是。”
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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