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從赤壁市生態文明建設指揮部獲悉,赤壁市公安局、市河長辦聯合印發《赤壁市“河湖長+警長”協作機制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建立健全公安機關、河湖長制工作機構及成員單位在河湖生態管理和保護領域的協作配合、監督機制,完善河湖管理保護工作格局,合力守牢赤壁水生態環境安全底線。
《方案》明確,以河湖長制為依托,按照“對應河長、屬地管轄、分段設立、分級負責”原則,充分發揮公安機關社會治理優勢職能,由局領導擔任市級河湖警長,各河道流經地和湖庫所在地派出所所長擔任鄉級河湖警長,社區民警擔任河湖段警員,及時摸排河湖安全穩定風險隱患,研究解決河湖保護工作中存在的治安問題,依法嚴厲打擊破壞生態環境等違法犯罪行為,切實構建責任明確、協調有序、監管有力、保護有效的河湖管理保護機制,有效實現“保障水安全、保護水資源、防治水污染、治理水環境、修復水生態”總體目標。
《方案》明確,將開展情報信息會商研判、構建水域治安防控體系、依法嚴厲打擊涉河湖違法犯罪、開展河湖治安巡查、共同開展問題督辦等六大任務。各級河湖警長在河湖長的指導下,協助解決河湖管理保護工作中存在的治安問題,依法遏制、打擊涉河湖違法犯罪行為。
為促進《方案》落實,各級河長辦要利用好河湖長制信息管理平臺,協助河湖警長及河湖警長辦履職。同時,將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切實推動河湖長制、河湖警長制落地落實。
來源:中國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