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國家層面尚未出臺針對晾曬池的標準和規范,加之技術準備不足,在我國西北地區普遍采用的這一污水處理工程問題較多。
晾曬池,又稱蒸發塘,是一種濃鹽水處理設施。其原理是將處理后剩下的無法回收的濃鹽水儲存在一個經防滲處理的水池里,通過自然晾曬蒸發,蒸發后剩下的廢鹽進行填埋或再利用。這種工藝被大量應用于化工、冶煉等產業,特別是煤化工產業。
2015年,原環境保護部對騰格里沙漠地區環境污染問題掛牌督辦,就涉及晾曬池問題。
生態環境部介紹,目前在審批相關建設項目環評時,強化對濃鹽水、雜鹽分質處理要求,嚴格控制晾曬池的設置。在缺乏納污水體的區域,蒸發塘、晾曬池、氧化塘、暫存池還應防止污染地下水。
“大柴旦”上的晾曬池 青海柴達木盆地北緣有一塊名為“大柴旦”的地方,是“大鹽澤”的意思。這里的礦產資源探明保有儲量潛在經濟價值高達5.7萬億元,占青海全省礦產潛在經濟價值總量的四分之一強。
上世紀五六十年代,大柴旦就成為柴達木盆地開發建設的主戰場。截至目前,已建成錫鐵山、飲馬峽、柴旦3個工業集中區,有各類工業企業47家。
企業數量的快速增加和產能擴張,不僅帶來了每年數十億元的GDP,也在無垠的戈壁灘上平添了無數個晾曬池,成了當地主要污染源之一。
2019年7月14日至8月14日,中央第六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對青海省開展了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大柴旦和信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和信科技”)、大柴旦樂青科技化學有限公司(下稱“樂青科技”)兩家企業,就因為“未按環評批復要求處理廢水,大量高濃度生產廢水直排晾曬池蒸發,環境隱患突出”被要求整改。
10月11日下午,第一財經記者在距離柴旦鎮1個多小時車程的戈壁灘上,找到了和信科技生產廠區和晾曬池。天眼查資料顯示,和信科技成立于2014年,是一家以從事化學原料和化學制品制造業為主的企業。企業注冊資本5000萬元人民幣。
從衛星圖片上可以清晰看到,在和信科技廠區的南側和西南側,有多處大小不等的黑色或褐色斑塊,總面積超過該廠區面積。直線距離約20公里外的樂青科技生產廠區的東北側,也有8處大小不等的黑色或褐色斑塊,總面積與該廠區面積相當。

10月11日,和信科技晾曬池。攝影/章軻

樂青科技化學有限公司衛星圖片
“這些斑塊都是晾曬池。”當地一位環保志愿者對第一財經記者說。他給記者提供的圖片資料顯示,今年7月2日,上海浦東一荇生物多樣性研究中心的技術人員曾在這兩家企業的晾曬池里取樣。
之后不久,天津實樸檢測技術服務有限公司、北京北達智匯微構分析測試中心分別提供的檢測報告顯示,兩家企業晾曬池取樣的廢水PH值均顯示強酸性。對比《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9-1996》表4中一級標準限值,晾曬池的廢水色度、化學需氧量、氨氮等指標均高出標準限值數千倍。
“根據現有證據,結合實地提取的樣品檢測結果可以確定,兩家企業排入晾曬池的污水沒有經過任何環保措施及前期預處理程序,是生產廢水直排進入晾曬池。晾曬池是其生產廢水的最終排放地。”上海浦東一荇生物多樣性研究中心一位技術人員對記者說。
資料顯示,和信科技于2016年建成一期年產5000噸H酸單鈉鹽、年產4000噸K酸項目,其中H酸項目于2017年10月投產,2019年7月進行環保驗收;2015年5月,樂青科技開始建設10000噸/年H酸及3000噸/年酸性染料中間體生產項目,2016年6月建設完成一期6000噸/年H酸自動化生產線,2019年3月項目環保驗收意見及公示結果予以備案。
晾曬池環境隱患突出
而就在當年(2019年)的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中,這兩家企業都被點名。
據2019年7月25日公開的大柴旦工行委關于中央第六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信訪舉報“大柴旦和信科技有限公司及大柴旦樂青科技化學有限公司違法行為”問題辦理情況的報告(下稱《報告》)稱,7月23日接到中央第六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轉辦的信訪舉報,24日進行現場核實,并明確提出整改要求。
該報告稱,和信科技“存在部分批建不符、生產廢水處理設施不正常運行以及鍋爐氮氧化物排放不達標的問題”;樂青科技“舉報固廢方面部分屬實”。報告稱,樂青科技生產廢水現用酸堿中和+萃取+MVR+噴霧氧化+日曬蒸發池處理工藝處理,現場檢查時生產廢水處理設施正常運行,生產廢水處理后排6個日曬池自然蒸發。經處理后的蒸餾水70%-80%回用于生產工序。
但上海浦東一荇生物多樣性研究中心人員的實地調查發現,上述兩家企業的晾曬池防滲結構未按照國家《危險廢物填埋污染控制標準》建設實施,例如,只采用單人工復合襯層進行防滲,且其防滲膜厚度只有1.0mm,而國家標準要求是雙人工復合襯層,且防滲膜厚度不小于2.0mm。

圖為第一財經記者此前在寧夏中衛拍攝到的晾曬池。攝影/章軻
2020年5月9日,中央環保督察組向青海省反饋督察意見。督察意見明確表示,“大柴旦循環經濟工業園和信科技有限公司、樂青科技化學有限公司未按環評批復要求處理廢水,大量高濃度生產廢水直排晾曬池蒸發,環境隱患突出。”
2020年10月公布的《青海省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要求,“加強工業園區企業日常環境監管,確保污染物達標排放”。
該整改方案要求,海西州對和信科技有限公司、樂青科技化學有限公司未按環評批復要求處理廢水的環境違法行為進行查處(整改時限為立行立改);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督促和信科技有限公司、樂青科技化學有限公司嚴格按照環評批復進行廢水處理,實現廢氣、廢水達標排放(整改時限為2021年12月底)。
但據微信號“海西州生態環境局”題為《大柴旦行委生態環境局積極落實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切實推進生態環境治理》(2022年6月1日)一文披露:根據和信、樂青兩家企業整改推進情況,2021年已實現50%以上廢水回用率,大大降低COD排放量。但按照省委省政府印發的整改方案內容,2021年底達標排放(即實現100%回用零排放),現已超時,企業整改項目仍需不斷試驗和梯級提升,今年(2022年)完成目標任務仍有難度。
尚未出臺國家標準和規范
第一財經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在柴達木地區,晾曬池蒸發處理生產廢水且存在問題的企業有多家。中央第六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上述督察意見稱,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內的青海發投堿業公司等4家純堿生產企業水資源循環利用不到位,長期將蒸氨廢液排入晾曬池蒸發處理,年排放量高達3000萬噸。
上述《青海省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表示,加快完成蒸氨廢液綜合回收利用實驗示范項目,系統總結、全面推廣蒸氨廢液上清液綜合回收利用技術,確保完成水資源循環利用指標,有效減少蒸氨廢液排放量。
“企業把晾曬池作為其生產廢水的最終排放地,并且蒸發池未按照危廢標準建設,極易造成廢水滲漏,會對相關區域土壤和地下水環境造成嚴重的污染。”環保公益律師王文勇對第一財經記者說。
那么,晾曬池工藝是否允許未經處理或未處理至達標狀態的污水排入晾曬處理?據生態環境部官網“部長信箱來信選登”一則《關于晾曬池工藝的一些問題的回復》(2018年10月31日)介紹,在缺乏納污水體的區域建設現代煤化工項目,應對高含鹽廢水采取有效處置措施,不得污染地下水、大氣、土壤等;蒸發塘、晾曬池、氧化塘、暫存池選址及地下水防滲、監控措施還應參照《危險廢物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18598),防止污染地下水。

圖為第一財經記者此前航拍的某地化工園區。左下角為晾曬池。攝影/章軻
“目前,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在審批相關建設項目環評時強化對濃鹽水、雜鹽分質處理要求,嚴格控制晾曬池的設置。”該回復稱,晾曬池的建設應按照環評批復要求判斷晾曬池進水水質是否存在違法行為。同時,若將晾曬池作為最終排放途徑,則涉及以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
回復稱,目前國家層面尚未針對污水處理工程中的晾曬池出臺相應標準、規范。部分地方出臺了地方標準規范。例如,《內蒙古自治區高鹽水污染防治指導規范》要求,排入晾曬池的高鹽水溶解性總固體濃度應不低于1000mg/L,其他指標應滿足《污水綜合排放標準》(GB8978-1996)中一級標準限值。另外,在實際操作中,也有企業與運營單位簽訂高鹽水排入晾曬池的相關協議標準。
“盡管沒有晾曬池的國家標準和規范,但國家對排入晾曬池的污水是有明確且嚴格要求的,并非無法可依,現實中也是照此執行的。”王文勇說。
生態環境部上述回復同時表示,若晾曬池按照環評批復要求規范建設,且積水情況也符合環評批復要求,應不認定為企業違規排污。如有超標廢水經由晾曬池排入外環境,應認定為企業違法排污。
據第一財經記者了解,針對和信科技、樂青科技等企業遇到的晾曬池蒸發處理困難等問題,海西州生態環境局表示,將幫助企業做好園區污水處理廠對接工作,探討剩余中水排入園區污水處理廠可行性,解決100%回用的最后難題。同時,要求企業確保廢水處理裝置穩定運行,做好相關資料收集、生產工藝數據統計等,委托第三方機構開展廢水綜合處置回收利用論證。
來源:第一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