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獲悉,佛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公布了《佛山市海綿城市建設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并向社會公眾征求意見。據悉,佛山2030年城市建成區80%以上的面積要達到海綿城市建設的目標要求,為此,佛山將利用地方立法權,制定具有地方特色的海綿城市建設管理法規,系統化全域推進海綿城市建設。
據了解,意見稿所稱的海綿城市是指通過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充分發揮建筑、道路和綠地、水系等生態系統對雨水的吸納、蓄滲和緩釋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徑流,實現自然積存、自然滲透、自然凈化的城市發展方式。
根據意見稿,海綿城市專項規劃應當納入國土空間規劃。雨水年徑流總量控制率等海綿城市建設管控指標應當納入控制性詳細規劃,在土地供應時,海綿城市建設相關主管部門應當在土地資源和技術控制指標清單中提出海綿城市建設要求;市、區自然資源部門在規劃條件明確雨水年徑流總量控制率等海綿城市建設管控指標。編制或者修編道路、綠地、水系、排水防澇等專項規劃時,應當與海綿城市專項規劃充分銜接。海綿城市建設項目移交后應當及時確定運行維護管理單位。財政性投資項目應當由相關職能部門或者其委托的其他主體負責運行維護。社會資本投資項目應當由該設施的所有者或者其委托的其他主體負責運行維護。
意見稿還提出,市、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應當制定海綿城市評價考核辦法,市、區人民政府定期對海綿城市建設進行評價考核。市、區人民政府應當統籌安排海綿城市財政性投資項目的規劃、設計、施工、運行維護管理資金,所需資金列入本級財政預算。建立多元化海綿城市建設投融資機制,鼓勵吸引社會資本參與海綿城市投資、建設、運營管理。
來源:廣州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