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安陽市召開《安陽市海綿城市建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新聞發布會,詳細介紹《條例》的立法背景、制定過程、主要內容、特色亮點以及《條例》頒布實施的重要意義。《條例》已經河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審查批準,將于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
制定《條例》是落實生態文明建設的需要,是用法治手段解決城市發展問題的需要,是適應我市海綿城市發展新形勢的需要。據了解,《條例》起草工作于2023年6月啟動,歷時一年多,征求了有關部門、地方政府、專家學者的意見,并在互聯網上公開征求社會意見,達成了廣泛共識。2024年8月3日,河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審議批準《條例》,自2024年11月1日起正式實施。
“《條例》共二十五條,按照‘小切口、小快靈’的原則,針對海綿城市建設管理中的關鍵問題進行具體條文和內容設計。”張劍虹介紹,《條例》第一條至第六條,對立法目的、適用范圍、基本原則作出了規定,明確了政府和相關部門在海綿城市建設管理中的相關職責。第七條至第二十條,對海綿城市建設過程中規劃管控、建設管理、運行維護等進行了規定。明確了海綿城市在國土空間規劃和專項規劃中的指標要求及相關規定,明確了對海綿城市設施建設、運行維護的具體要求,同時規定了建設、設計、施工、監理、運行維護等主體在海綿城市建設中的相關責任。第二十一條至第二十三條就法律責任作出了規定。第二十四條對雨水年徑流總量控制率進行了概念界定。第二十五條規定了施行日期。
“總體看,《條例》內容重點突出,特色明顯,有較強針對性和實用性。”張劍虹介紹,《條例》有三個亮點:一是簡化體例結構。《條例》是一部關于海綿城市建設管理方面的立法,采用不設章節的簡易體例,立法主要依據中央政策文件、多部國家法律和行政法規中的有關規定,并參照本省其他設區的市和外省的文本。《條例》不過多重復上位法的有關內容,使《條例》導向鮮明,體例簡潔;二是堅持問題導向。《條例》強調保護和修復城市的河、湖、坑、塘、濕地等主要海綿體,注重古城保護、殷墟遺址區保護以及歷史水系傳統格局保護,因地制宜推進全市海綿城市建設;三是突出地方特色。海綿城市建設管理涉及面廣,注重整體性和系統性,《條例》正確處理共性與個性的關系,將條款設計與安陽市的地方特色進行結合,對基本原則、政府職能、部門職責、全過程管控等進行了立法固化。
“開展海綿城市建設是我市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具體舉措,也是改善生態環境,打造高品質生態宜居的現代化區域中心強市的有效途徑。近年來,安陽市抓住入選全國第三批系統化全域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示范城市的契機,堅持把海綿城市建設作為重大民生工程和重要發展機遇,已在全市范圍內開展系統化推進海綿城市建設工作。”張劍虹強調,《條例》的頒布實施,標志著我市的海綿城市建設管理工作進入了制度化、規范化、法治化的軌道,既順應了人民群眾的期待,也為提升人居環境改善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和支撐。
來源:安陽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