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上午9:30,市政府新聞辦舉行新聞發布會,市司法局二級調研員鄒德生,市水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新聞發言人于泉貴介紹《威海市污水排水管理辦法》有關情況。
《威海市污水排水管理辦法》已于2024年9月30日市人民政府第40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將于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辦法》共二十七條,按照“小快靈”的思路,針對我市污水排水管理中存在的問題,著重補充完善制度上的空白點、薄弱點和模糊點。對上位法已有明確規定的內容,除了進行必要的強調外,不再作重復規定。主要內容如下:
明確了污水排水的監管責任 規定市、區(縣級市)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污水排水與處理工作的領導,協調、解決污水排水與處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項,保障污水排水與處理所需資金。城鎮污水排水主管部門負責轄區內城鎮污水排水與處理的監督管理工作,加強污水排水與處理管理信息系統建設,提升信息化、智慧化水平。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相關工作。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協助相關部門做好轄區內城鎮污水排水與處理管理工作。
明確了污水排水的行為規范 規定城鎮污水排水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劃定城鎮污水排水設施覆蓋范圍,并向社會公布。城鎮污水排水設施覆蓋范圍內排放污水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按照規定將污水排入城鎮污水排水設施,不得排入雨水排水設施、直排自然環境或者排入堵塞、破損、滲漏的排水設施。排水戶向市政污水排水設施排放污水的,應當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建設相應的沉砂池、隔油池等污水預處理設施,保障設施安全運行,污水達標排放。
明確了污水排水設施的管護責任主體 對不同類別的污水排水設施規定了不同的維護責任主體,規定市政排水設施由建設單位或維護運營單位負責;自建污水排水設施由產權人(單位)或其委托的單位負責;產權不明或者難以確定責任主體的,由屬地政府指定維護單位負責。
明確了污水排水設施的保護措施 一是對損毀、盜竊城鎮污水排水設施、傾倒廢棄物、擅自加壓排水等8項危及城鎮污水排水設施安全的行為作了禁止性規定;二是劃定了市政污水排水設施保護范圍,規定在保護范圍內從事爆破、鉆探、打樁、頂進、挖掘、取土等可能影響排水設施安全活動的,應當與設施維護運營單位等共同制定設施保護方案,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同時,還對從事危及城鎮污水排水設施安全活動的行為規定了法律責任。
明確了市政排水設施維護運營單位的維護責任 規定市政污水排水設施維護運營單位應當履行制定實施設施運行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制度、落實維修計劃、開展日常巡查檢查、不得擅自停止設施運行或減少進水量、定期清疏保持管道通暢、及時搶修排水設施故障、勸阻違規排水行為并向主管部門報告、指導排水戶接駁排水管網等日常管理責任;并對市政污水排水設施的維護或者檢修、停運及應急處理等行為規定了報告、通告等程序。
來源:威海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