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大同市委宣傳部舉行新聞發布會,就《大同市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的政策解讀及宣傳普及工作情況進行介紹,并回答記者提問。
發布會上,宣讀了山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該條例的決定,以及大同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公告。該條例已經山西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批準,自202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條例的出臺,標志著大同市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工作進入了法治軌道,對推動大同市綠色轉型發展具有重要意義。立法過程中,大同市人大常委會廣泛征求了社會各界的意見,經過多次修改完善,最終形成了該條例。
條例共七章三十三條,主要包括適用范圍、專項規劃、排水管理、內澇防治、污水處理和設施維保等方面的內容。其中,明確規定了排水與污水處理主管部門的職責,以及排水戶應當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等要求。同時,條例還強調了加強易積水區域的排水綜合治理,以及建立內澇防治預警、會商、聯動機制等。此外,條例還規定了污水處理設施維護運營單位及污泥處理處置單位的職能和責任,以及排水與污水處理主管部門和生態環境部門的監管機制。對于污水處理費的收繳和管理等方面,也作了明確規定。
為確保條例的順利實施,大同市將進一步加強宣傳普及工作,提高市民對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工作的認識和重視程度。同時,相關部門也將加強監管和執法力度,確保條例的各項規定得到有效執行。
來源:黃河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