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提出“推動重要流域構建上下游貫通一體的生態環境治理體系”。作為河湖治理的重要制度創新,河長制自2016年全面推行以來成效顯著。當前,河長制已進入深化發展階段,需要從突擊整治轉向長效治理,從關注工程建設轉向更加注重精細管理。在這一過程中,充分發揮民間河長的補充作用具有重要意義。筆者結合各地實踐經驗,就如何完善民間河長機制提出建議。
一是健全組織體系。隨著生態文明建設深入推進,公眾參與生態環境保護的意愿日益增強。水環境質量與民生息息相關,更能激發公眾參與保護的熱情。目前僅靠地方政府部門和行政河長難以滿足日益增長的水環境治理需要。因此,應當將沿河居民和社會組織納入民間河長體系,通過規范化組織建設,將分散的民間治水力量凝聚起來。這不僅可以彌補地方政府治理力量的不足,還能形成外部監督,而且可以提升民間治水的組織化、專業化水平,推動形成政府主導、社會協同的治理格局。
二是強化黨建引領。在河長制實施過程中,要充分發揮黨組織的領導核心作用。一方面,通過在民間河長協會建立黨組織,與地方黨委和河長辦形成工作聯動;另一方面,可以發揮黨員河長的先鋒模范作用,帶動更多群眾參與治水。這種黨建引領模式既能促進部門協同和區域協作,又能加強地方政府與民間力量的合作,形成治水合力。
三是推進數字治理。現代信息技術為河長制創新提供了有力支撐。云計算、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的應用,可以顯著提升水環境治理的智能化水平。例如云計算能夠快速處理海量水生態環境數據,人工智能使水生態環境治理模型具有感知、記憶和學習的能力,大數據可以改善水生態環境治理信息的存儲、檢索及評估。針對民間河長參與的特點,開發移動政務平臺尤為重要。例如浙江省推出的“綠水幣”小程序,為民間河長提供了便捷的參與渠道。通過數字化平臺,民間河長可以實時查看河道信息、參與治水活動、反饋發現的問題,實現全天候、全方位的監督參與。
四是完善制度保障。民間河長多為兼職,有可能缺乏必備的業務素質及持久的投入動力,參與巡河或其他治水公益活動的時間及頻次也難以保障。為確保民間河長持續有效參與,需要建立完善的制度體系。要制定民間河長管理辦法,規范準入、培訓和考核機制,引導其認真履職,提升專業性,增強責任感;建立行政河長與民間河長的定期溝通機制,交流心得體會,分享經驗教訓;完善問題處理反饋機制,提升民間河長的參與效能;建立健全激勵表彰機制,通過物質獎勵和精神鼓勵相結合的方式,增強民間河長的獲得感和榮譽感。通過一系列制度安排,為民間河長參與治水提供有力保障。
作者單位:中國礦業大學
來源:中國環境報